淋病孕妇能不能作人流

2008-07-01 出处:上海江东泌尿外科医院

  淋病是由不洁性行为引起的一种常见的性病,也可能过接触被污染的衣裤、便器等间接传染。

  女孩子性尿疲乏短而宽,症状较男性轻,故常易漏诊。女性淋病患者约20%~25%可有前庭大腺炎,严惩者可导致淋病性子宫膜炎、附件炎和继发不孕症。

  有些女性在患了淋病的同时又怀孕了。一般来讲,淋病在未治愈之前是不宜作人流的。因为人流会使子宫内膜受到创伤,使淋病双球菌有可能入侵,从而发生感染,出现淋菌性子宫内膜炎和输卵管炎等。发生盆腔感染后,可有发烧、下腹部疼痛并向腰部放射,阴道有血性和脓性分泌物流出。如果说急性期症状治疗不彻底,病转为慢性,不仅会引起不孕,而且,还会严重影响身心健康。患淋病的孕妇,只有将性病治愈才能终止妊娠。

  • 本站资讯仅供参考,如有健康问题,请遵医嘱或到正规医院就诊!
您的位置:主页>疾病常识>生殖感染>淋病> 正文